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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一三回:流星

燕飞燕舞燕满天 我本无我 2111字 2026-10-30 23:26

  滚滚长江东逝水,浪花淘尽英雄。

   是非成败转头空。

   青山依旧在,几度夕阳红。

   白发渔樵江渚上,惯看秋月春风。

   一壶浊酒喜相逢。

   古今多少事,都付笑谈中。

   明明知道自己扮演了一个可耻的角色,不仅伤害了吕希燕,更是让任笔友为难,可是林燕还是决定要和那只丑蛤蟆继续下去。

   有时,她也觉得这荒唐可笑。仿佛天下男人都死绝了,只留了任笔友这一枝独秀,由着她们姐妹去明争暗斗去争风吃酷。

   有时,她承认,是她们所处的世界太狭小了,如井底之蛙。想那大千世界,芸芸众生中,一定有更优于任笔友的男人的存在。

   她又有点怀疑,任笔友是否真的优秀。首先,这是一个好德未如好色的男人,拿他自己的话说,他见女儿就清爽,见男子就昏沉。所以,他看女孩,是怀着崇高怜爱之情,用心去欣赏的。

   还有,这个男人浑身散发出一种酸腐味。心里未必不想,却满嘴“男女授受不亲”。很多时候,他的情智远不如理智来得持久。可也正因如此,哪怕你对他全然不设防,最后也总能全身而退。跟他在一起,不累、不疑、不悔;也无忧、无惧,无伤。

   原来,梦里的白马王子终究只是虚影。

   哪比得上眼前这个男人触手可及。

   或许,这就是她会爱上他的全部缘由。

   林燕在家听父亲的唠叨,看母亲的脸色,一颗心早就伴随任笔友去了。林世龙怜悯女儿,纵容她为所欲为。

   回到砖厂,她先打理了厨房些许小事,然后就直奔机口找寻任笔友。

   人们都按步就搬地工作着,唯独不见任笔友的身影。林燕截住任笔笙问道:

   “二哥,笔友呢?”

   对这个女孩子,任笔笙说不出是恨是怜,也许是无奈吧。但就目前形势来看,她大概率会成为自己的兄弟媳妇。对她,不可恨,也无所恨:

   “他去清水河了。”

   林燕“哦”了一声,感觉很失落,只得无精打彩地往回走去。

   窖上食堂,贾琼英正聚精会神地做着午饭,任笔友宿舍的门虚掩着。林燕迟疑一下,还是推开了门。

   屋里,还是那张大铺占去了大半空间。床里的墙壁上放着卡式录放机及磁带,挂着他们的衣服,床尾的墙角上搭着任笔友那套粘满黄泥的工作服。

   床头上仍是那一摞熟悉的书本笔墨。林燕随手翻翻,发现了男人早间写的诗词:

   “(我)真的好想你,亲亲宝贝!你在他乡还好吗?离开情人的日子,(我)祈祷,同桌的你,样样红……”

   读着,想着,她不由的脸红了,自己不就回家去了两天,燕哥就开始牵挂我想我了,原来他心里还是有我的。

   她把思念紧紧地按在胸口,以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。

   这时,门口出现了一个靓丽的身影,一个丰盈匀称的长秀发的女孩。她智慧的鹰眼无死角地打量着屋里的女孩,突然裂嘴笑了起来:

   “你是林燕!”

   林燕有点懵:“你认识我?”

   “雪芹告诉我的。她说你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;抹粉则太白,擦胭脂则太赤,一头长发飘逸如仙女。哎呀,林燕,雪芹口中的你可没现在的你漂亮啊!”

   林燕笑了起来,绯红的脸蛋如朝霞般照亮了污浊的小屋:

   “你认识雪芹姐?”

   “我叫吕明燕,是雪芹的发小,来顶她的班给砖机工人做饭。”

   林燕心中一紧,象是被针猛地刺了一下,隐隐地痛:

   “雪芹姐是和燕哥去清水河了吗?”

   吕明燕摇摇头:“雪芹大前天就走了。”

   “雪芹姐大前天就走了,为什么?”

   看着满脸茫然的林燕,吕明燕叹息一声:

   “她发现了你给任笔友的存折,就以为你们有事,就悄悄地走了。”

   林燕急道:“我和丑蛤蟆是清白的。哦,丑蛤蟆是任笔友的绰号。我给他存折是投资开饭店用的,没别的什么。”

   “真没别的什么吗?”

   吕明燕看着林燕捂在胸口的笔记本:“那是任笔友今天早晨写给雪芹的相思诗。他很有创意,竟然用歌名作词。”

   林燕忙放下笔记本,原来这是丑蛤蟆写给吕希燕的情诗,是自己自作多情了!她感觉无地自容,恨不能找个土缝钻进去。

   吕明燕拿起笔记,翻到那首诗,情感并荗地念了两句,突然笑了起来,道:“其实,我也很喜欢这首诗,让他给我,他却说是写给雪芹的,不给。”

   林燕尴尬的笑笑:“丑蛤蟆去找雪芹姐解释没有?”

   “没有。”

   “为什么?”

   “雪芹不让他去,她说她很累,想要休息休息,过几天就回来。”

   “雪芹姐会回来吗?”

   吕明燕沉默了一会,摇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

   林燕总觉得事情有哪里不对,却又想不起有哪里不对。便岔开话题:

   “吕明燕,给他们做饭还习惯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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